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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717:郑煤机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及变更管理方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6

601717:郑煤机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及变更管理方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及变更管理方式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式的议案》,同意将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止,同意调
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职代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亚新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0 号)核准,公司以认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017 年 3 月,公司向“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
计划”非公开发行 6,111,75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8.68 元/股。
2017 年 3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
的股份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根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配套发行)(二次修订稿)》(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本次配套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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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名下起算,其中前 36 个月为锁定期,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 2020 年 3
月 22 日届满,原定存续期将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共计减持公司股票 3,055,800 股,目前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3,055,95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及审议情况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同意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届满,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预计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于 2021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持有人会议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止。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通过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
华泰煤机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实施。2018 年 4 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
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鉴于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华泰煤机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管理期限为 48个月,根据资管新规的规定无法对该合同约定的管理期限展期。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式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调整为公司自行管理,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履行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职责。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事项与已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不存在差异,不会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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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式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和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式的事项,已经出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过半数份额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止,
同意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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