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峰铝业”)2022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63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13.4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3,595.1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518.3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9月1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7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设立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758.82万元(含利息),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78,191.78万元,本年度实际使用10,567.04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
铝板带箔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9,594.3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按相关规定进行注销。公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专户管理,对存放、使用做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2022年1月28日,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铝板带箔项目”结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按相关规定进行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个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专户资金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
445580213381 已注销 0.00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
440380240535 已注销 0.00
行
合计 0.00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无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57,175.8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10833号报告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铝板带箔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9,594.3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8,518.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67.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758.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目,含部 调整后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