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1-036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
点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桢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公司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国桢、You Ruojie(尤若洁)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会议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