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1-032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该
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963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3.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1,134,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5,951,748.1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85,182,951.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76 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已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 监管 要 求》 、《上 海 证券 交易 所 上市公 司 募集 资金 管 理办法 ( 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投入情况如下:
序 募投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募集 项目达到预定
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期
(万元) (万元)
1 年产 20 万吨 88,518.30 67,628.00 76.40% 2020 年 7 月
铝板带箔项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24)。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含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 5000 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委托理财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滚
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
(三)授权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
(四)实施方式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风险控制分析
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将与相应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公司与持续督导机构将定期向相应金融机构索取理财产品结算单据,及时了解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资金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安全性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6月30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999,755,433.47 5,529,586,137.44
负债总额 2,335,571,100.90 2,659,248,939.40
净资产 2,664,184,332.57 2,870,337,198.04
项目 2020年1-12月 2021年1-6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6,166,976.21 -21,911,458.98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1、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5000 万
元(含 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