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4,963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113.4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595.1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8,518.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76号”《验资报
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已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设立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2020年9月1日募集资金净额 885,182,951.83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571,758,000.00
加:2020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896,775.35
减:2020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8,670,000.00
加:2020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7,870.64
减: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7,564,615.20
减:2020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094,982.6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专户管理,对存放、
使用做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
具体要求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个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资金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5580213381 17,727,260.22
上海市金山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380240535 367,722.40
上海市金山支行
合计 18,094,982.62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及资
金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委托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中国银行金 中银平稳理财计 固定收益类 46,570,000.00 2020/10/9 2021/2/8
山支行 划-智荟系列
中国银行金 中银日积月累- 浮动收益类 2,100,000.00 2020/10/19 2021/3/26
山支行 日计划
合计 48,67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合计57,175.8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
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信会师报字(2020)第10833号报告进行审核。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
本次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同时,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
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委托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中国银行金 中银平稳理财计划- 固定收益类 46,570,000.00 2020/10/9 2021/2/8
山支行 智荟系列
中国银行金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 浮动收益类 2,100,000.00 2020/10/19 2021/3/26
山支行 划
合计 48,670,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年产20万吨铝板带箔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未达到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7月一期设备生产线已初步实现全线贯通并投入批量生产,但是由于部分设备还需要调试升级,项目整体产能尚未达到募投项目初始设计的20万吨产能要求,目前公司正处于设备磨合生产及产能爬升阶段。除上述情况外,保荐机构认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