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9 月中旬届满,公司拟开展相关换届选举工作。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监事会的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董事、监事选举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有权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有权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有权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有权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有权推荐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3、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天内以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及相关资料;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相关董事候选人及资料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的董事候选人,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在上述推荐时间到期后,监事会召开会议,对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监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6、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确定提名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进行审核。
五、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为自然人。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3)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4)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5)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6)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推荐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 2021 年 8 月 12 日前将相关文件送达
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将相关文件在 2021 年 8 月 12 日前邮寄至本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收到时间以本地邮戳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连键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2122997
联系传真:0512-52401600
联系地址:常熟市尚湖镇工业集中区西区人民南路 8 号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554
附件 1、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附件 2、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附件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 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 5、独立董事履历表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姓名 联系电话
推荐董事候选人类别(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董事 □独立董事
推荐董事候选人基本信息
姓名 出生 年 月 性别 □男 □女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是 □否
(请在条件类别前打“√”)
推荐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指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姓名 联系电话
推荐监事候选人基本信息
姓名 出生 年 月 性别 □男 □女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是 □否
(请在条件类别前打“√”)
推荐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指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现提名【 】为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