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 环能 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99,140.92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6.73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201,321.84 万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70,835.04 万元。
本年度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99,140.9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6.73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201,321.84 万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充分保证股东根本利益,我们认可并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方案制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将进一步监督公司履行相应的后续决策和披露程序。
四.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