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0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不超过400,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60 元。公司
实 际 发 行 224,385,412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计 人 民 币
2,154,099,955.20 元,扣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12,924,599.73 元后的募集资金 2,141,175,355.47 元已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存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
寿路支行账号为 110906066710605 的募集资金专户。另外公司用于本次发行的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 1,300,363.59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39,874,991.8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 01011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累计金额
募集资金存入金额 2,141,175,355.47
加: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7,609,066.29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147,484,058.17
其中:置换前期自筹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 993,758,482.54
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1,300,363.59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0.00
本 公 司 2023 年 度 支 付 中 星 26 号 卫 星 项 目
76,134,058.17 元,支付中星 6D 卫星项目 391,517.46 元,
支付非公开发行服务费 1,088,679.24 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33,585.92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严格按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该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7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切实维护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防范相关风险、提高使用效益。
(二)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情况
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根据上述审议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号
1 中星 6D 卫星项目 143,388.71 90,000.00
2 中星 6E 卫星项目 145,055.61 20,000.00
3 中星 26 号卫星项目 231,073.16 103,987.50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合计 549,517.48 213,987.50
(三)募集资金专户及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全部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账号为 110906066710605 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
用途使用完毕,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披露的《中国卫通关于注销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四)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在北京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进行了管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协议已经终
止。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147,484,058.17 元。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自筹资金预先
项目名称 置换金额
号 金 投入金额
1 中星 6D 卫星项目 90,000.00 59,241.85 53,285.85
2 中星 6E 卫星项目 20,000.00 16,630.00 12,010.00
3 中星 26 号卫星项目 103,987.50 40,020.00 34,080.00
合计 213,987.50 115,891.85 99,375.85
说明:本次置换不包括公司审议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日之前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人民币165,160,000.00 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 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
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
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三、(一)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中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外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
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审议程序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24)第010781号专项报告,认为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中国卫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中国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