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2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 357 号上海尊茂酒店四楼 VIP3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4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57,712,0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073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宁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3 人,出席 12 人,独立董事丁伟因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刘国强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1,556,647,504 99.9317 939,035 0.0603 125,500 0.008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 160 亿元(含)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1,556,333,539 99.9115 1,128,100 0.0724 250,400 0.0161
3、 议案名称:关于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1,555,754,139 99.8743 1,656,500 0.1063 301,400 0.0194
4、 议案名称:关于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1,556,449,704 99.9190 786,935 0.0505 475,400 0.0305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5.01 王悦 1,552,446,630 99.6620 是
5.02 王蕾 1,553,621,326 99.7374 是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持股 5%以
上普通股股 1,326,315,79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东
持股 1%-5%
普通股股东 209,428,54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以
下普通股股 20,903,171 95.1540 939,035 4.2746 125,500 0.5714
东
其 中 : 市 值
50 万以下普 18,496,144 96.4039 629,335 3.2801 60,600 0.3160
通股股东
市值50万以
上普通股股 2,407,027 86.5330 309,700 11.1337 64,900 2.3333
东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 2024
年度中期
1 利润分配 230,331,713 99.5400 939,035 0.4058 125,500 0.0542
方案的报
告
4 关于解除 230,133,913 99.4545 786,935 0.3401 475,400 0.2054
独立董事
职务的议
案
5.01 王悦 226,130,839 97.7245
5.02 王蕾 227,305,535 98.2322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董事王悦女士、王蕾女士自本次股东大会后正式履职。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桑何凌、乔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