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1 年 3 月)
目录
条款 页数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6
第一节 股份发行 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第四节 股权管理 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10
第一节 股东 10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3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五章 董事会 24
第一节 董事 24
第二节 董事会 27
第六章 监事和监事会 35
第一节 监事 35
第二节 监事会 35
第七章 高级管理层 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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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7
第九章 劳动管理 47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48
第一节 通知 48
第二节 公告 48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51
第十三章 附 则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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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和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适用法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前身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2]19 号批准,于 2002 年设立的外
资参股证券公司。2017 年 12 月 29 日,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
更公司形式成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10000736650364G)。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7,800 万股,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中银国际证 券股 份有限公司”,英文 名称为 “BOC
International(China)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邮政编码:
200120。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7,800 万元。
第七条 执行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的活动应受适用法律管辖。公司的业务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的监管,公司的一切活动遵守适用法律的规定,公司的正当经营活动和合
法权益受到适用法律的保护。
第十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
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在本公司中,设立中国共产党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
“党委”)。党委设书记 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
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管理
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
定设立纪委。
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管标准、管程序、管考察、管推
荐、管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
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
(三)研究讨论本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
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
层依法履职;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本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
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五)加强本公司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
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本公司改革发展。
(六)党委职责范围内其他有关的重要事项。
董事会决策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党委的意见。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执行总裁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