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 2022 年 3 月末完成实施,且分
别假设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或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全部转股两种
情形。该完成时间仅为假设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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