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 601688 编号:临 2021-02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且暂不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 A 股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批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
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604,448,446.9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076,650,000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且暂不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A股股份为基数(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数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股权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上限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612,609,402元(含税),本次实际发放总额将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总股数为准计算。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包含GDR存托人)和港股通投资者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不含港股通投资者)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2020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