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 年 3 月 20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121.20 万股。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于近日完成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实,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4 年 2 月 5 日
(二)授予数量:5,121.20 万股
(三)授予人数:895 人
(四)授予价格:5.50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股份登记的过程中,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9.30 万股,上述激励对象放弃的 19.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直接调减取消授予。因此,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04 人调整为 895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5,140.50 万股调整为 5,121.20 万股。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额的比例
(万股) 例
1 刘杰 副董事长、总经理 45.00 0.88% 0.04%
2 邵三勇 董事、副总经理 39.00 0.76% 0.03%
3 王利姣 副总经理 39.00 0.76% 0.03%
4 雷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9.00 0.76% 0.03%
5 孙军训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9.00 0.76% 0.03%
6 贺志刚 副总经理 45.00 0.88% 0.04%
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核 4,875.20 95.20% 4.09%
心技术人员(889 人)
合计 5,121.20 100.00% 4.29%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与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激励对象实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4】001100011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3 月 10 日止,公司收到 895 名激励对象认购款合计 28,166.60 万元,
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新增股本 5,121.2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3,045.40 万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121.20 万股,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192,492,027 股增加至1,243,704,027 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马廷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48,283,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3%。授予完成后,马廷义先生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下降至 11.92%,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51,212,000 51,212,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92,492,027 0 1,192,492,027
总股本 1,192,492,027 51,212,000 1,243,704,027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授予限制性股 需摊销的总费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票数量(万股)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5,121.20 16,131.78 10,082.36 5,377.26 672.16
说明: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综合来看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中长远期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