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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77 沪市 明泰铝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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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77:明泰铝业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8

601677:明泰铝业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92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年产 12.5 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5 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已完成本项目“1+4”热轧机组设备升级改造、新厂区现有厂房设施改扩建、6 辊冷轧机、卷材立体化智能管理装置等投资,已具备汽车内板用铝合金的生产能力,鉴于公司发展迅速,产销规模及再生铝业务不断扩大,为最大限度发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5 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99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向 5 名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76,688,33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人民币 14.06 元/股。截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1,078,237,990.1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6,914,237.01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071,323,753.09 元。

  截止 2017 年 12 月 5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88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79,162,459.34 元,其中银行存
款 29,162,459.34 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25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投入进度  项目进展
                        资总额            金额                      情况

 年产 12.5 万吨车用          107,132.38          84,710.64    79.07%  拟结项
  铝合金板项目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原因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老厂区“1+4”热轧机组设备升级改造,对新厂区现有厂房设施改扩建,并配套新增 6 辊冷轧机、卷材立体化智能管理装置、气垫式连续热处理机组等设备,通过改造或新建热轧工段、冷轧工段、气垫炉工段三道工序,公司将具备年产 12.5 万吨汽车外板和内板用铝合金卷材的生产能力。

  公司已完成本项目“1+4”热轧机组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新厂区现有厂房设施改扩建、6 辊冷轧机、卷材立体化智能管理装置等投资,已具备汽车内板用铝合金的生产能力。当前,本项目已投资设备所生产产品用于内部流转,2020 年
对内实现开坯产量 29.62 万吨,2021 年 1-9 月对内实现开坯产量 25.74 万吨。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本项目募集资金尚余 27,916.25 万元,鉴于公司发展迅
速,产销规模及再生铝业务不断扩大,为最大限度发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5 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已投资设备所生产产品用于内部流转,2020 年对内实现开坯产量

29.62 万吨,2021 年 1-9 月对内实现开坯产量 25.74 万吨,按照结算价格模拟测
算,本项目 2020 年产生效益 2,676.42 万元,2021 年 1-9 月产生效益 5,941.43 万
元。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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