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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77:明泰铝业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8

601677:明泰铝业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股份第二期
            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锁数量为 78
万股

  ●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锁上市流通
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 2019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9 年 6 月 4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
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19 年 5 月 24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4 日止,公示期满,
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决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须的全部事宜以及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4、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确定 2019 年 7
月 9 日为授予日,以 5.11 元/股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0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7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 5.14 元/股价格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刘杰先生授予 3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19 年 7 月 23 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部
分预留权益授予的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披露了《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结果公告》。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认购其获授的 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合计已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4,010.10 万股。
  6、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激励对象杜有东先生、雷鹏先生、王利姣女士、孙军训先生各自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 39.00 万股,确定授予日为 2019 年 9 月 17 日,剩余预留权益的授予价
格 5.41 元/股。本次授予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已全部授予。公司独立董事对剩余预留权益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

  7、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
留权益 156.00 万股的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并发布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8、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一期解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一期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考核指标满足《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决定对首次授予及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本次
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005.05 万股。该部分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上市流通。

  9、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一期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考核指标满足《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决定对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共计 78 万股。该部分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上市流通。

  10、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二期解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二期解锁的议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705 名激励对象,其中李攀龙、魏军帅、郑万利、化媚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肖军强、刘现尧、焦现治、孙柯、王幸梅 5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全部解锁的条件,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解锁股份 6.19 万股;其余696 名激励对象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符合解锁条件,授予股份解除限售 1964.75万股,合计解锁股份 1970.94 万股。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刘杰先生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解锁条件,解除限售股份19.50 万股。鉴于公司考核指标满足《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及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期解锁。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990.44

万股。该部分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上市流通。

  11、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二期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考核指标满足《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决定对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期解锁。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共计 78 万股。该部分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上市流通。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条
件说明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已达成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相关条件,具体解锁条件与有关说明如下:

  1、锁定期已届满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股
份锁定期为自授予日起满 2 年,锁定期后为解锁期。截止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股份第二期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时间条件已满足。

  2、解锁的条件说明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已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足解锁条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申请解锁的 4 名激励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市场禁入措施;                            锁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
  3、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005 万
  以 201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元,较基数 2018 年归属于上市
基数,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563 万元
润较基数增长率不低于 20%(含本数)。        增长 115.90%,2020 年度公司业
                                          绩满足解锁条件。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在满足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的前提下,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    2020 年度,剩余预留权益
                                          授予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
计划的解锁依据。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

                                          达到“良好”以上。

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部解
锁当期权益,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确定,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
D-待改进四个等级。解锁期内考核若为 B-良好
及以上则可以解锁当期全部份额,若为 C-合格
则解锁 80%,剩余份额由公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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