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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77 沪市 明泰铝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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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77:明泰铝业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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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1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

    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列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鉴于当前公司处于转型升级发展阶段,重点布局进军交通轻量化、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等用铝领域,正在建设当中的 “年产 12.5 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韩国光阳铝业、河南明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重大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且铝加工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充足的日常运营自有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竞争力。加之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蔓延对经济造成冲击,公司储备一定数量的现金可大幅提高抗风险能力,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及发展资金充足的同时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需要,公司 2019 年度采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700.47 万元。

  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7,004,720.56 元,考虑
公司所处经营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
一年。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616,301,046 股,以此为基数测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1,630,104.60 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7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特点

  公司作为国内铝加工龙头企业,产品涵盖铝板带箔和铝型材两大门类,铝加工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在倡导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生活的如今,新能源新材料用铝、轨交用铝、汽车轻量化用铝将成为铝加工行业消费的关键增长点。近年来,为推动行业向高附加值领域转型,我国颁布多项文件明确提出要发展精深加工,尤其要着力发展乘用车、航空航天及船用等铝材产品以满足高端制造领域需求。

  (二)公司经营发展阶段

  鉴于当前公司处于转型升级发展阶段,重点布局进军交通轻量化、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等用铝领域,正在建设当中的 “年产 12.5 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韩国光阳铝业、河南明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重大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且加之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蔓延对经济造成冲击,公司储备一定数量的现金可大幅提高抗风险能力。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经营计划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及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同意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认为: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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