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62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 年 7 月 23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0,101,000 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9 年 7 月 9 日,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认为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 2019 年 7 月 9 日为授予日,向满足条
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份。
1、授予日:2019 年 7 月 9 日
2、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5.11 元/股,本次部分预留权益的授予价格为 5.14 元/股。
3、授予人数: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为 705 人,本次部分预留权益的授予人数 1 人,合计 706 人。
4、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 3,971.10 万股,本次部分预留权益的授予数量为 39.00 万股,合计授予股份 4,010.10 万股。
5、本次激励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认购其获授 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最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实
际授予对象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予人数 706 人减少 1 人为 705 人,实际授予数
量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予数量3,973.50万股减少2.40万股为3,971.10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情况一致。
6、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4,010.1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6.80%,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见下表:
授予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次授予限 占目前总股
类别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总数 本的比例
的比例
化新民 副董事长 45.00 1.12% 0.08%
贺志刚 副总经理 39.00 0.97% 0.07%
首次 中层以上管理人
授予 员、核心技术人
员、核心业务人 3,887.10 96.93% 6.59%
员及其他骨干员
工等(703 人)
预留 刘杰 董事、总经理 39.00 0.97% 0.07%
授予
合计 4,010.10 100.00% 6.80%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情况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 1 年和 2 年,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且激励对象并不享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以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通过抵押、质押等任何方式支配该等限制性股票以获取利益的权利。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股份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50%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50%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
第一次解锁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
第二次解锁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9]6644 号验资报告,
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7 月 15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
验,认为: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 3,97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化新民、贺志刚等 706 名股票股权激励对象认购,并向符合条件的 1名激励对象刘杰先生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 39.00 万股,本次授予后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剩余 156.00 万股。除一名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 2.40 万股外,公司申请增加股本人民币 40,101,000.00 元,变更后
的股本为人民币 629,977,415.00 元。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7 月 15 日止,公司
已收到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认缴出资款合计人民币 204,927,81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0,101,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64,826,810.00 元。各认缴人全部以货币出资。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9 年 7 月 23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589,876,415 股增加至 629,977,415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公司控股股东马廷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5,916,800 股,占授予前公司股份比例为 17.96%;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05,916,800 股,占授予后公司股份比例为
16.81%。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境内法人持股 0 0 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5,255,000 40,101,000 55,356,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5,255,000 40,101,000 55,356,00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574,621,415 0 574,621,41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74,621,415 0 574,621,415
三、股份总数 589,876,415 40,101,000 629,977,415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7 月 9 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 2019 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4,690.03 1,923.28 2,345.01 421.73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