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 2023-02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焰章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1,435,443,832.44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0,341,479,734.2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760,262,552.0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760,262,552.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277,715,664.35元,在扣除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376,026,255.20 元 、 对 普 通 股 股 东 分 配 2021 年 度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1,508,091,006.89元、支付永续债应付利息人民币1,093,964,098.18元之后,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6,059,896,856.12元。
2、公司以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的总股本17,226,159,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0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 币 2,068,344,951.23元,占本年度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4.13%,占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00%。
3、剩余未分配的人民币3,991,551,904.89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4、若公司总股本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则拟维持现金红利分配总金额不变,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股东的投资收益考虑制定,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50.33亿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新签合同预算、投资预算、融资预算、金融衍生业务预算、工资预算以及捐赠预算,其中,就2023年度金融衍生业务预算,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182.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预计额度内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在不超过182.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预计额度内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的财务
状况,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和利率的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健全有效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有效防范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182.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预计额度内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3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因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而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或因系基于以往生产经营需要发生且担保余额较小而不会实质损害公司利益、或因系基于履行参股股东义务并支持参股项目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发生且不会实质损害公司利益;同意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丁焰章、王斌、李燕明、王禹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房屋租赁、商标使用许可、资产委托管理、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等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所需,相关交易的上限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中电建(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鼎昊(北京)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相关业务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且交易上限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丁焰章、王斌、李燕明、王禹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经有权机关批准并从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结算费用、降低利息支出、获得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且交易上限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系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修改而进行的修订,不涉及调整该风险处置预案的实质内容,修订后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降低风险,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