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 2023-03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天运”)。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中天运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由天职国际担任主审所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信永中和及中天运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拟续聘天职国际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中天运的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一)天职国际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
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等,审计收费总额为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琼,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吴显学,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张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齐春艳、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显学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根据天职国际的实际工作量向其支付财务审计费用1,27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30万元。公司向天职国际支付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较公司向天职国际支付的上一期财务审计费用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2022年度新增聘请信永中和、中天运作为公司2022年度年报参审审计机构所致;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内控审计费用持平。本期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二)信永中和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
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共有合伙人 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承办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数量为 358 家,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7 家。
2、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0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3、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公司根据信永中和的实际工作量向其支付财务审计费用 120 万
元,本期财务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三)中天运
1、基本信息
中天运始建于 1994 年 3 月,2013 年 12 月完成转制,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
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刘红卫,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1 门 701-704。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天运合伙人 68 人,注册会计师 415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93 人。
中天运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47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5.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67 亿元。2022 年度,中天运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 0.55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2、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处分
1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3、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公司根据中天运的实际工作量向其支付财务审计费用 348 万元。
公司 2022 年度向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中天运支付的财务审计费用合计为 1,740万元,较上一期财务审计费用增加 200 万元,主要系公司与控股股东资产置换等事项影响导致公司 2022 年度新增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期财务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中天运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经审议,认为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中天运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中天运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聘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2022年度年报和内控审计付费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独立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2022年度年报和内控审计付费情况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中天运为公
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职国际、信永中和、中天运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