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 85 号)的核准,截至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44,401,540 股,发行价为 7.7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965.8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9,574,439.88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00,425,525.92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8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出具中天运[2017]验字第 90031 号验资报
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账号:3114010104001699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账
号 : 2517026519201054101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和 平 支 行 ( 账 号 :
12050161530000002220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奎 塘 支 行 ( 账 号 :
43050180533600000117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宣 武 支 行 ( 账 号 :
11001019500053025662-0004 )、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伊斯兰 堡 分行 (账号:
600102000000013063000000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伊 斯 兰 堡 分 行 ( 账 号 :
600102000000013075400000)、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账号:447-
1-903384-8)、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账号:447-1-903503-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账号:1105016736000000071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账号:32137010010006116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账号:69965637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账号:69970188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街支行(账号:020000471920068388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崇文支行(账号:32986639929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账号:
110060224018800016574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玲 珑 路 支 行 ( 账 号 :
1121040104000689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603062160)18 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承诺募集资金拟用于老挝南欧江二期(一、三、四、七级)水电站项目、巴基斯坦卡西姆港燃煤应急电站项目、天津南港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 BOT 项目(一期)、重庆江津至贵州习水高速公路(重庆境)工程
BOT 项目、云南晋宁至红塔区高速公路 BOT 项目、武汉市轨道交通 11 号线东段工程 BT 项目和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实际使用情况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
告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 BOT 项目(一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5 亿元人民币
用于项目资本金的投入,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25%,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完毕。
根据财政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 号)和陕西省财政厅下发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陕财办预(2017)87 号),陕西省财政部门在专项督查工作中将《榆佳工业园区供水项目(一期)BOT 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基本水量界定为最低收益保障,要求佳县人民政府与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协商取消水量保底承诺,因此,佳县人民政府明确向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了拟提前终止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意向,并同意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履行提前终止程序、接受项目移交并按协议约定提供相应补偿。
经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及 2019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提前终止陕西省
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 BOT 项目(一期),将该项目提前移交佳县人民政府,佳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51,192.99 万元;此外,公司提前终止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基于未来效益预测对项目进行的主动管理,有利于避免短期内项目业绩不及预期而产生亏损,该事项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时任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发
布的临 2018-068 号公告文件。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
部销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生产经营配套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公司未就各项目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分析如下:
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 2017 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申请报告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募集资金总额:12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9.692
募集资金净额:119.00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0 2017年使用96.890 2020年使用3.760
2018年使用13.310 2021年使用0.0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0
2019年使用5.65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