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9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2021-06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2 号海赋国际大厦 A 座
703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084,082,7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9.976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丁焰章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外部董事栾军、独立董事戴德明和徐冬根因
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廖福流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丁永泉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4、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074,749,513 99.8972 9,333,106 0.1027 100 0.0001
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PPP项目公司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084,080,219 99.9999 2,500 0.0001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参股企业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084,057,719 99.9996 24,500 0.0003 500 0.0001
4、 议案名称: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企业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084,049,519 99.9996 32,700 0.0003 500 0.0001
5、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084,080,219 99.9998 2,000 0.0001 500 0.0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号
1 关于选举中国电力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148,945,537 94.1033 9,333,106 5.8966 100 0.0001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
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与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
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158,276,243 99.9984 2,500 0.0016 0 0.0000
司为安顺大洋实验学
校 PPP 项目公司按股
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
案
3 关于中国电建地产集
团有限公司为参股企 158,253,743 99.9842 24,500 0.0155 500 0.0003
业按股比提供融资担
保的议案
4 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
限公司为参股企业按 158,245,543 99.9790 32,700 0.0207 500 0.0003
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羽、李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