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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69: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1-10-16

601669: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PDF查看PDF原文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


                      目    录


会议须知...... 2
会议议程...... 4
会议议案...... 5
1.关于选举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2.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
 安顺大洋实验学校 PPP 项目公司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7
3.关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参股企业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8
4.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企业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95.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计划的议案..... 10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2 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合法身份证明和有效登记文件(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 17:00 之
前到北京车公庄西路 22 号海赋国际大厦 A 座 13 层 1316 室办理会议登记;应于
10 月 26 日 8:45 前到海赋国际大厦 A 座 7 楼大厅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
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9:00 会议开始,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签到登记即终止,未在 9:00 前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不能参加现场会议表决。

  四、因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较多,时间较为紧张,大会安排股东发言
时间有限。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请在 10 月 25 日 17:00 之
前到股东登记处提前进行登记。会议期间,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发言前应向大会通报股东姓名,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大会不能满足所有想要发言的股东的要求,股东可在会后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公司会认真听取股东的建议、意见。

  五、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六、本次大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公司律师监票。

  八、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


                      会 议 议 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9:00 开始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情况及列席会议人员情况

  (二)宣读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 PPP 项目公司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参股企业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企业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计划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审议议案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五)宣读表决结果

  (六)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七)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九)宣布会议结束


                      会 议 议 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选举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晏志勇先生因年龄原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需进行补选。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燕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一致。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本会议资料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燕明,男,1964 年 3 月出生,历任水电五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水电五
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主任;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党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主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主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党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主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主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主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主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
  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

        PPP 项目公司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 PPP 项目公司贵州大洋联合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关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参股企业

            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其参股的武汉统建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悦达悦睿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交投洺悦兴善成实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参股的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前述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 16.51 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企业

            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参股的广州招赢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长沙京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总额不超过11.17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持续优化资产结构,结合公司业务需求,公司拟根据后续工作计划,由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 230 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之外,另行增加不超过 160 亿元人民币的额度,以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

  同时,公司拟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 400 亿元人民币的增信额度范
围之外,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上述拟增加的不超过 160 亿元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向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并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本次拟增加的增信总额度不超过 160 亿元,且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增信额度所对应待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余额总计不超过 560 亿元。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就上述发行及增信事项对董事会及董事长授权的具体内容如下:

  1.确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主体、发行品种、基础资产,在本次拟增加的不超过 160 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定价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确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涉及的流动性支持、差额补
足、持有部分次级产品等增信措施的安排,该增信事项建议按照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履行有关程序。

  3.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服务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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