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 2021-06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
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九局”)、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院”)为其分别参股的安顺大洋实验学校PPP 项目公司贵州大洋联合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联合教育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按股权比例
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水电九局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昆明院、安顺经济技术开发
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大洋旭日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按 8%、2%、10%、80%的持股比例共同成立了安顺大洋实验学校 PPP 项目公司大洋联合教育公司。
大洋联合教育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取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具的《关于贵
州大洋联合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48600 万元城乡一体化贷款的批复》(编号:农发黔信贷审批(2021)00101 号),同意向大洋联合教育公司发放贷款 4.86 亿元人民币,要求大洋联合教育公司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 PPP 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水电九局、昆明院拟分别按照持股比例为大洋联合教育公司提供担保且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大洋联合教育公司成立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30 日,注册地址为贵州省安顺经济技
术开发区车城内 C4+5 幢 1 层 3-5 号,法定代表人潘清,注册资本为 13,227 万元人民
币,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技能培训(需要取得工商前置许可的除外),教育辅助,教育、文化产业投入与管理(不含金融类、融资理财类及担保类),行业管理、文化活动策划;教育软件的研发和销售及其他教育。)”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洋联合教育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11 亿元,负债
总额为人民币 3.02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08 亿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08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0.23 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大洋联合教育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30 亿元,负债
总额为人民币 3.03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27 亿元;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
币 0.61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0.18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大洋联合教育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 PPP 项目公司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水电九局、昆明院分别按持股比例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 PPP 项目公司大洋联合教育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被担保方大洋联合教育公司还款风险较小,且水电九局、昆明院承诺在项目运营过程中,积极参与项目经营策划,提高项目运营效益,确保项目营业收入覆盖项目融资还款,水电九局、昆明院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较小,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PPP项目公司贵州大洋联合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
保余额为 4.90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42%;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970.54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82.23%;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