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 2021-06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9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焰章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太原武宿(国际)机场空港配套工程(晋中区域)PPP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市政建设集团北方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晋中市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按44.61%、0.80%、 29.79%、0.80%、4.00%、2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太原武宿(国际)机场空港配套工程(晋中区域)PPP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95.88亿元,项目资本金约为人民币19.18亿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PPP项目公司按股比提供融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九局”)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院”)按持股比例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PPP项目公司贵州大洋联合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被担保方还款风险较小,且水电九局、昆明院承诺在项目运营过程中,积极参与项目经营策划,提高项目运营效益,确保项目营业收入覆盖项目融资还款,水电九局、昆明院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较小,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安顺大洋实验学校PPP项目公司贵州大洋联合教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参股企业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参股的武汉统建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悦达悦睿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交投洺悦兴善成实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参股的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前述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6.51亿元人民币;相关担保主要为满足项目合作及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行的股东投入,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
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参股的武汉统建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悦达悦睿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交投洺悦兴善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参股的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主要为满足项目合作及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行的股东投入,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企业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参股的广州招赢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长沙京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总额不超过11.1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相关担保主要为满足项目合作及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行的股东投入,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参股的广州招赢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长沙京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项目合作及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行的股东投入,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23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之外,另行增加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以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
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400亿元人民币的增信额度范围之外,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上述拟增加的不超过160亿元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向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并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本次拟增加的增信总额度不超过160亿元,且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增信额度所对应待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余额总计不超过560亿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
前述发行及增信事项的授权事宜如下:
1.确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主体、发行品种、基础资产,在本次拟增加的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定价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确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涉及的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持有部分次级产品等增信措施的安排,该增信事项建议按照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履行有关程序。
3.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服务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4.在公司已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5.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签署及发布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增信有关的公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和批准程序(如需)。
6.依据监管机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与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7.办理其他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增信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任何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的文件或进行任何相关行为)。
8.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ABS、ABN(含ABCP)、债权融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融资租赁债权、收费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私募基金份额、PPP项目股权或收益权、商业汇票、信贷资产、供应链应付产品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资产,各类产品实际发行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发行情况相互调剂。
如果董事会及/或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国电建华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设立中国电建华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 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公司持股100%。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二、三、四、五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