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 2021-019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14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需要累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 2020 年度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333 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47 元(含税)。截至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 41,948,167,84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 90 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0.0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449 亿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33 亿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约 90 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20.04%,公司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行业普遍毛利率较低,新基建、新能源等领域将成为行业发展的新方向。从“十四五”规划看,国家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将形成建设领域新的增长点,为建筑行业带来新的发展动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2020 年公司新签合约额、营业收入再创历史新高,全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公司积极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深入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紧抓海外市场机遇,致力于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集团。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中国建筑自上市以来,净资产收益率维持在 15%左右的行业高位水平,为股东创造了稳定的投资回报。随着公司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需要增加对创新业务、新型技术的投入力度。此外,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及项目的顺利履约,公司需要保存一定的留存收益。
(四)公司保留一定比例留存未分配利润的原因
目前世界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国际局势瞬息万变,客观上需要保存留存收益以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公司历年积累的留存收益归属于全体投资者,随着公司加快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企业盈利能力将稳步提升,未来可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厚的回报。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企业抢抓战略发展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等方面。中国建筑历年保持稳定的分红政策,体现了中国建筑稳健发展和持续分红的能力,2021 年公司将继续以“一创五强”为发展目标,着力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以优异经营业绩回报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结合公司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和疫情影响等因素,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提出了以截至披露日 41,948,167,84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147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 90 亿
元(含税)。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议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预期、整体现金流安排等因素,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