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2-07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3 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12人,实际表决董事 12 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选举李庆明先生、
许尽峰先生、张后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通过对李庆明先生、许尽峰先生、张后军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李庆明先生、许尽峰先生、张后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公司董事会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董事候选人李庆明先生、许尽峰先生及张后军先生的简历,经过认真审阅与调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符合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选举。
附: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庆明先生:1975 年 8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朝川
矿矿长、党委副书记,一矿党委委员、副书记、矿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监局局长。
许尽峰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平煤集团规
划发展部计划统计处副处长、本公司计财处副处长(处级)。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综合处处长、政工处处长。
张后军先生:1972 年 7 月出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平煤
神马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计财处处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 12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高永华先生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征得本人同意后,拟聘任高永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永华先生精通财政、金融业务,拥有多年财政、金融行业管理经验。
公司董事会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高永华先生的简历,经过认真审阅与调查,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高永华先生拥有多年的财政与金融行业管理经验,其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和身体状况符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高永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高永华先生简历如下:
高永华先生,196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曾任平顶山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平顶山银行党委书记,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正行级)。
三、关于拟注册发行永续中票的议案
会议以 12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
行永续中票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2-077 号公告)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 12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2-078 号公告)
五、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12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2-079 号公告)
以上第一、二、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