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0-04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再次增持股份实施进展
暨增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
集团”)拟计划自 2020 年 3 月 23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不超过 5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再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2020 年 3 月 23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7,995,0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累计增持金额111,245,436.8 元,累计增持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55.91%增加至57.12%。
2020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通知:根据增持计
划,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已达到1%。现将本次增持计划截至6月30日的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 6 月 30 日,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1,329,473,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12%。
(三)增持主体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已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020
年 3 月 4 日至 2020 年 3 月 13 日期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0,000,096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6% (3 月 20 日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后总股本减少至2,327,704,469 股);累计增持金额为 89,975,153 元。该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不超过 50,000 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0 年 3 月 23 日起 6
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
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暨权益变动明细
本次增持计划自 2020 年 3 月 23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国平
煤神马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7,995,0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累计增持金额111,245,436.8 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权益变动明细表
权益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集合竞价 2020年3月23日 人民币普通股 7,708,200 0.33%
集合竞价 2020年3月24日 人民币普通股 5,153,339 0.23%
至2020年4月1日
集合竞价 2020年4月2日至 人民币普通股 15,133,559 0.65%
2020年6月30日
合计 / / 27,995,098 1.21%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本次增持实施前后控股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01,478,5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91%(3月20日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后总股本减少至2,327,704,469股)。
本次增持实施后,截至2020年6月30日收市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29,473,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2%。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