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7-07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用部分固定资产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一层110-111室
4、法定代表人:薛鹤峰
5、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10年 08月 30日
7、经营范围:金融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经营业务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本合作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形式:售后回租,即中外贸易租赁公司向公司购买价值 3
亿元的固定资产,再将该资产回租给公司,公司支付租金,并到期留购该资产。
2、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人民币 3 亿元
3、融资期限:3年
4、资金投放方式及租赁利率的确定:兴业金融租赁公司一次性投放3亿元,同期人行基准利率。
5、租赁担保:无
四、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公司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无影响,但租赁期内的利息及费用支出会相应增加公司当期财务费用。
2、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于融资租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