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5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30 日,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放优先股股息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
票 13 票,其中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
1、发放金额:本次优先股计息起始日为 2020 年 8 月 11 日,按照票面股息
率 5.1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5.1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02 亿元
(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登记在册的优先股全体股东。
三、股息发放实施日期
根据《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本次优先股每年派发一次现金股息,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优先股发行的缴款截止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本次优先股付息的具体实施日期安排如下:
1、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0 日(星期二)
2、股息发放日:2021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三)
四、股息发放实施方法
1、本次优先股全体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发放。
2、对于持有公司优先股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5.1 元;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