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6 号金嘉大厦 A 座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3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13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7,909,763,059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74,048,361,80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3,861,401,2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8.654539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4.67570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3.978836
注:1.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本行无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2.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扣除因质押等原因不能行使表决权的情
况后,有 权 出 席 并 可 于 本次会议上 对 决 议 案 进 行 表 决 的 总 股 份 数 为
99,159,912,138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本行执行董事刘建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主持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 14 人,出席 14 人;
2. 本行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本行董事会秘书杜春野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74,042,375,000 99.991915 3,827,401 0.005169 2,159,400 0.002916
H 股 13,826,277,258 99.746606 34,871,000 0.251569 253,000 0.001825
普通
股合 87,868,652,258 99.953235 38,698,401 0.044021 2,412,400 0.002744
计: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
司代理吸收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定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1,863,536,120 99.915978 3,794,701 0.031959 6,181,700 0.052063
H 股 13,779,987,744 99.994822 1,000 0.000008 712,514 0.005170
普通
股合 25,643,523,864 99.958331 3,795,701 0.014795 6,894,214 0.026874
计: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刘瑞钢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A 股 73,756,744,100 99.606179 261,353,001 0.352949 30,264,700 0.040872
H 股 12,323,377,896 88.904272 1,537,770,362 11.093903 253,000 0.001825
普通
股合 86,080,121,996 97.918728 1,799,123,363 2.046557 30,517,700 0.034715
计:
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陈炳华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A 股 73,745,198,197 99.590587 272,503,804 0.368008 30,659,800 0.041405
H 股 12,206,303,776 88.059667 1,654,844,482 11.938508 253,000 0.001825
普通
股合 85,951,501,973 97.772419 1,927,348,286 2.192417 30,912,800 0.035164
计:
(二)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 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号
关于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
1 聘请 2024 年 5,090,417,287 99.882529 3,827,401 0.075100 2,159,400 0.042371
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关于调整中
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与中
国邮政集团
2 有限公司代 5,086,427,687 99.804246 3,794,701 0.074459 6,181,700 0.121295
理吸收存款
业务储蓄代
理费定价的
议案
关于选举刘
瑞钢先生为
3 中国邮政储 4,804,786,387 94.277971 261,353,001 5.128185 30,264,700 0.593844
蓄银行非执
行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陈
炳华先生为
4 中国邮政储 4,793,240,484 94.051421 272,503,804 5.346982 30,659,800 0.601597
蓄银行非执
行董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请见本行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资料》。
根据监管要求,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
62,174,849,280 股 A 股、80,700,000 股 H 股,共计 62,255,549,280 股股份)作
为关联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第 2 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宁律师、康娅忱律师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