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上午 10:0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6 号金嘉大厦 A 座
召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日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布拟审议事项
五、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六、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会议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I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决议案
1.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
2.关于调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吸收
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定价的议案......2
3.关于选举刘瑞钢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37
4.关于选举陈炳华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40
注:1.上述决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
2.如无特殊说明,本会议资料中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本行”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邮政集团”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II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结合本行业务发展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参考市场情
况,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管理规定及本行会
计师事务所招标采购结果,本行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 2024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分别负责对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 1,818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66.44 万元。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调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吸收存款业务储蓄
代理费定价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与邮政集团签署的《代理营业机构委托代理银行业
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委托代理协议》)及《代理营业机构
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2022 年)》(以下简
称《补充协议》),现已触发代理吸收人民币存款业务储蓄代理
费定价的被动调整。此外,代理营业机构代理外币储蓄业务的储
蓄代理费定价所使用的 LIBOR 已失效。为促进本行持续健康发
展,本行与邮政集团根据《委托代理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共
同协商,拟对本外币储蓄代理费定价进行优化调整。同时,根据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统一交易协议相关管理要求,对《委
托代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按照统一交易协议管理。现将相关情
况汇报如下。
一、人民币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定价调整方案
(一)调整背景
本行与邮政集团于 2016 年 9 月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
明确了储蓄代理费率的主动和被动调整情形,并在 H 股招股说明
书中予以披露。2019 年,本行 A 股上市时,主动调整和被动调
整情形继续适用,并在 A 股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具体而言,被动调整是指未来利率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比
如最近一期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以下简
称四大行)会计年度平均净利差(指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与付
息负债的平均付息率之间的差额)相对最近一次被动调整当年之
前十年(包括最近一次被动调整当年)四大行平均净利差上下波
动超过某一比例(以下简称触发幅度,初始触发幅度设定为 24%)
时,本行及邮政集团应在知悉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协商确
定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综合费率及根据调整后的综合费率调整
的分档费率,并履行决策程序。
2022 年 3 月 30 日四大行 2021 年度业绩公告完毕,四大行
的平均净利差为 1.86%,首次低于被动调整的下限 1.87%,触发
被动调整。经 2022 年第八次董事会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行对代理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进行
了调整,并重置被动调整触发条件。2022 年 9 月 29 日,本行与
邮政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补充协议》,对上述调整方案进
行了约定。《补充协议》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
2024 年 3 月 29 日四大行 2023 年度业绩公告完毕,四大行
的平均净利差为 1.44%,低于 2022 年重置后的被动调整下限
1.64%,再次触发被动调整。
(二)定价机制
本行就代理吸收个人存款业务向邮政集团支付储蓄代理费。
就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而言,本行目前按照“固定费率、
分档计费”的原则计算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蓄代理
费,即针对不同期限储蓄存款分档适用不同的储蓄代理费率(以
下简称分档费率)。
2011 年本行和邮政集团经协商,在综合考虑成本等因素,
并参考本行前身历史上形成的代理储蓄存款加权平均净利差,以
初始储蓄代理费综合费率 1.50%为基础实行“固定费率、分档计
费”的定价模式。因此,2016 年本行和邮政集团同意为储蓄代
理费综合费率(以下简称综合费率)设定初始上限 1.50%。
2022 年储蓄代理费率调整后,目前适用的各类存款分档费
率如下:
档次 分档费率
活期 2.33%
定活两便 1.50%
通知存款 1.70%
定期三个月 1.25%
定期半年 1.15%
定期一年 1.10%
定期二年 0.35%
定期三年 0.10%
定期五年 0.00%
每日储蓄现金(含在途) -1.50%
储蓄代理费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网点月代理费=∑(该网
点当月各档次存款日积数×相应档次存款费率/365)-该网点当
月现金(含在途)日积数×1.50%/365。
本行按收取的代理储蓄存款支付储蓄代理费,扣除了代理网
点保留的备付金及在途代理储蓄存款。因此,上述公式于计算本
行实际需支付的储蓄代理费时扣除了“该网点现金”(代理网点
保留的备付金和在途代理储蓄存款)相应的储蓄代理费。在计算
总储蓄代理费中应扣除的“该网点现金”所对应的储蓄代理费时
采用了 1.50%的费率(为 2011 年最初设定和实施的储蓄代理费
综合费率),而非用当年实际储蓄代理费的综合费率。
(三)综合费率实际情况
每年的综合费率根据当年分档费率与每档储蓄存款日均余
额计算得出,综合费率随本行代理储蓄存款结构变动。自本行
2016 年 H 股上市以来,综合费率从 1.42%下降 18 个 BPs 至 2023
年的 1.24%,降幅 12.52%,见下图:
(四)代理储蓄存款对本行发展至关重要
长期以来,代理储蓄存款对本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
用,为本行资产负债规模增长、盈利水平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
超 10 万亿元的代理储蓄存款为本行提供长期、稳定以及成本相
对较低的资金来源,有力支撑了本行信贷业务的发展,为资产投
放和资金运用提供了坚强保障,增强了本行持续服务实体经济、
践行普惠金融的能力。同时,代理储蓄存款促进本行个人客户数
量与管理个人客户资产(AUM)规模不断增长,本行约 69%的个
人有效客户、80%的个人存款、78%的个人客户 AUM 来自于代理金
融,对本行践行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五篇大文章”具有重要意
义。
(五)调整方案
近年来银行业净息差、净利差持续收窄,在人民币存款储蓄
代理费定价被动调整触发的背景下,考虑到当前及未来利率环境
和走势,经本行与邮政集团积极协商,从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
拟进一步调低代理储蓄存款的分档费率,以持续优化本行代理储
蓄存款结构、降低付息成本,提升主动负债管理能力,促进代理
储蓄存款业务长期健康发展。
1.调整原则
为实现本行持续健康发展,本行与邮政集团基于公平、公正、
商业可持续、保护股东利益、市场化、储蓄代理费增速与邮储银
行营收增速协调、平稳衔接等原则,严格遵循《中国银监会关于
印发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银
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则等
相关要求,根据《委托代理协议》和《补充协议》约定,并经本
行与邮政集团共同协商,拟对储蓄代理费定价进行调整,对被动
调整触发条件进行优化,并将在未来加强对主动调整机制的运
用。
2.调整方案及其影响分析
(1)调整储蓄代理费率
①分档费率的调整
本次分档费率的调整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近年来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以四大行净利差为例,最
近三年(2021-2023 年)四大行平均净利差(1.67%)较最近一次
被动调整前三年(2019-2021 年)四大行平均净利差(1.94%)的
变动比例为-13.97%。各档次代理储蓄存款分档费率的下调幅度
以四大行净利差变动比例为基础。
二是不同档次代理储蓄存款的重要性和付息率。一年期以下
(不含一年期)的存款在代理储蓄存款中占比较高(2023 年占
比为 27.48%),付息率较低,分档费率的调整幅度与最近三年
四大行平均净利差变动比例相近。一年期存款在代理储蓄存款中
占比较高(2023 年占比为 57.18%),对巩固核心存款地位、维
护客户和负债来源稳定及保持流动性具有重要作用,分档费率调
整幅度较最近三年四大行平均净利差的变动比例更小。两年期和
三年期存款占比相对较低(2023 年占比为 15.29%),付息率高
于其他档次存款,分档费率调整幅度显著大于最近三年四大行平
均净利差的变动比例。
三是对代理网点吸收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