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在北京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亲自出席董事 11 名,丁向明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韩文博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张金良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同意在取得本行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各项条款及条件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1、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亿元(含 1500 亿元)或等值外币。
2、工具类型
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3、发行市场
境内外市场。
4、期限
不少于 5 年期。
5、损失吸收方式
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6、发行利率
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8、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二)为保证本次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的顺利进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在本次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的授权有效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单独或共同全权决定及办理本次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品种、发行期次、发行规模、发行币种、发行利率、发行市场及对象、资金用途等;
2、办理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修改、签署、执行与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聘请中介机构,办理相关监管机构报批手续等。
3、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之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止。
(三)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在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2023 年三年资本滚动规划》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0 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 2021 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