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0-01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在北京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张金良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行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信用卡中心专营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议同意信用卡中心专营机构设立方案,同时同意授权董事长、行长单独或共同,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有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对信用卡中心专营机构设立方案等与本议案相关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
三、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年度业绩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19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0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19 年度执行情况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向本行股东大会报告。
十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19 年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追加 2020 年度对外捐赠授权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根据本行 2020 年度对外捐赠实际需求,申请在 2020 年追加董事会、行长对外捐赠授权额度,将本行董事会、行长 2020 年度对外捐赠的授权额度提高为 7,5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行长审批。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向本行股东大会报告。
十五、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预测 2020-2021 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张金良董事、张学文董事、姚红董事、韩文博董事、刘尧功董事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刘悦董事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1 票,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H 股需要调整关联交易的上限预测情况
张金良董事、张学文董事、姚红董事、韩文博董事、刘尧功董事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调整的议案
傅廷美董事、温铁军董事、钟瑞明董事、胡湘董事、潘英丽董事与本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需要,对董事会下设部分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
(一)选举郭新双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
(二)选举郭新双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
(三)选举郭新双先生担任董事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及委员,自郭新双先生正式任职之日起,姚红女士不再代为履行董事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职务。
郭新双先生所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十八、关于聘任杜春野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副行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杜春野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杜春野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还需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杜春野先生自取得中国银保监会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正式就任本行副行长。
杜春野先生简历见附件二。
十九、关于提请召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
二、杜春野先生简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
为保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业务经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做好资本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行股票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以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置数量不超过该一般性授权
获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本行已发行 A 股及 H 股各自数量 20%的新增 A 股
及/或 H 股、优先股股份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一、在依照本条第(一)、(二)及(三)项所列条件的前提下,无条件授予本行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行使一切权力以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置本行新增的 A 股及/或H 股及优先股,并作出或授出需要或可能需要配发股份的售股建议、协议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
(一)除董事会可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出售股建议、协议、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而该等售股建议、协议及/或购股权可能需要在有关期间结束时或之后进行或行使外,该授权不得超过有关期间;
(二)董事会批准予以配发、发行及处置的 A 股、H 股及/或优
先股(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换后的A股及/或H股数量)
及作出或授出售股建议、协议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的数量(上述证券按照其转换为/配发 A 股和/或 H 股的数量计算)各自不得超过于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本行已发行的 A 股及/或 H 股各自数量的20%;
(三)董事会须在符合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行股票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他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授权。
二、就本项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由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一)本行下届年度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