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3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了1,500,000,000.00元(15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期限为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99,056.6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000,943.40元。截至2021年4月15日止,上述资金已到位,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CAC证验字【2021】006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期初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7,544.77万元,2023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6,087.0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208.0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8,461.69万元(含募集资
金到位后于2021年5月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7,240.5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427.31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16,657,203.09元,
募集资金专户实有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6,657,203.09元。情况如下: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1) 1,500,000,000.00
发行费用 (2) 12,999,056.60
募集资金净额 A=(1)-(2) 1,487,000,943.40
项目投入 B1 1,323,745,910.8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192,703.89
项目投入 C1 60,870,944.7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080,411.46
项目投入 D1=B1+C1 1,384,616,855.6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273,115.3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16,657,203.0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6,657,203.09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本公司已制定《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
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及其涉及募投项目实施的三家子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长兴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协议,并认真执行募集资金管理要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3050162663600000805
公司醴陵支行
2 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 52020078801200001060
长兴支行
3 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301013200572818
景田支行
4 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3050162663600000806
公司醴陵支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116,657,203.09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2023年12月31日 存储方式
存放余额
株洲旗滨集团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3050162663600000805 514,830.20 活期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醴陵支行
长兴旗滨节能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 52020078801200001060 5,443,898.19 活期
璃有限公司 州长兴支行
天津旗滨节能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301013200572818 18,146.22 活期
璃有限公司 司景田支行
湖南旗滨节能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3050162663600000806 110,680,328.48 活期
璃有限公司 限公司醴陵支行
合计 116,657,203.09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973,602,591.9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72,405,422.1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97,169.81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21]0124号)。公司已于2021年5月14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