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9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旗滨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235 万平方米节能玻璃项目”(以下简称“长兴节能玻璃项目”)、“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天津节能玻璃项目”)已经实施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
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考虑到宏观环境及区域市场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以及公司节能玻璃产业、产能布局优化和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湖南节能玻璃二期项目”)予以终止。
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以上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后,公司剩余的募集资金为 11,466.90 万元。公司对上述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 11,466.90 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长兴节能玻璃项目”、“天津节能玻璃项目”予以结项。同时,鉴于宏观环境、区域市场发展变化情况,以及湖南节能二期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公司拟终止“湖南节能玻璃二期项目”实施。在以上三个募投项目在结项或终止后,公司剩余的募集资金为 11,466.90 万元。公司拟对上述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 11,466.90 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779,000.00元(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2,999,056.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000,943.4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1,488,200,000.0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证并出具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065号)。
2021年4月26日,公司和涉及募投项目实施的三家子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长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3050162663600000805
司醴陵支行
2 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长 52020078801200001060
兴支行
3 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 8110301013200572818
田支行
4 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3050162663600000806
司醴陵支行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4 月 7 日披露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长兴节能玻璃项目 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65,585.83 42,000
2 天津节能玻璃项目 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57,329.58 48,000
3 湖南节能玻璃二期项目 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18,200 15,000
4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000 45,000
合计 186,115.41 150,000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募投 进度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节能”)、 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节能”)、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南节能”)分别提供不超过 42,000 万元、48,000 万元、15,000 万元的借款,
专项用于实施长兴节能玻璃项目、天津节能玻璃项目、湖南节能玻璃二期项目,并由 上述子公司在公司将借款打入其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进行专户管理;同意公 司与上述子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向公司办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借款金额
资金金额 (根据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调整后)
1 长兴节能玻璃项目 长兴节能 65,585.83 42,000 41,484.49
2 天津节能玻璃项目 天津节能 57,329.58 48,000 47,598.25
3 湖南节能玻璃二期项目 湖南节能 18,200 15,000 14,857.80
4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旗滨集团 45,000 45,000 44,759.55
合计 186,115.41 150,000 148,700.09
注:各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向公司办理的募集资金借款金额控制在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额度内,差异的原因主要是支出了发行费用的影响。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973,602,591.9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972,405,422.1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97,169.81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 事、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CAC证专 字[2021]0124号)。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四、 部分结项募投项目及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以下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
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利息收益净额 募集资金节 募集资金使用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A 已投入金额 B (扣除手续费) 余金额 D 率 E(%)
C
长兴节能玻璃项目 41,484.49 41,495.03 350.96 340.42 100.03
天津节能玻璃项目 47,598.25 48,008.14 411.71 1.82 100.86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44,759.55 45,000.00 291.93 51.48 100.54
注 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D=A-B+C,下同;
注 2:募集资金使用率 E=B/A,相关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率超出 100%主要系对应项目募集资
金在存储过程中产生利息收益增加了可使用资金总额,下同。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监督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分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 长兴节能玻璃项目
1、长兴节能玻璃项目预算投资总额 65,585.8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2,000
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 55,96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金额 41,495.03 万
元。截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