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2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节能”)、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旗滨”)于近日收到了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书情况
(一)企业名称: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证书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2233008804
有效期:三年
发证机关: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
(二)企业名称: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证书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2233006427
有效期:三年
发证机关: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
二、对公司的影响
平湖旗滨此次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志着其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
业复审。长兴节能本次系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长兴节能、平湖旗滨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2022起三年内(2022年-2024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长兴节能、平湖旗滨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对公司长期致力玻璃产业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持续壮大发展的认可,是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将有助于进一步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及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长兴节能《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平湖旗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浙江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