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新建 1200t 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新建 1200t/d 光伏玻璃生产线;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 133,501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融资;
本项目尚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尚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
为加快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布局,努力延伸和打造一体化产业链,认真落实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2024年)》确定的“做强做大、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满足市场对光伏玻璃材料的旺盛需求。公司拟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投资新建1200t/d 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 133,501 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项目背景
太阳能发电由于其特有的可再生性和较好的生态环境亲和力,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近年来,随着国内一系列新能源政策的实施,太阳能发电产业呈现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光伏玻璃作为太阳能光伏组件必不可少的关键材料,也随之迎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公司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拥有国内最大规模、品种最丰富、规格最齐全的平板玻璃生产基地,拥有领先、完整的玻璃产业链,拥有玻璃行业最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玻璃制造企业;并拥有实力雄厚的研发中心、技术团队和国家级检
测中心,已取得多项科研、检测成果,并连续多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公司在东山县还拥有与生产线配套的三个共计 40000 吨级海港码头,均具备海运运输条件、配套港口设施条件,年设计吞吐量可达到 230 万吨。公司凭借港口优势可使大宗原材料和燃料通过水运购进,玻璃产品亦可通过海运到达我国的长三角区域和珠三角区域,优越的运输条件使公司在同行业中具有得天独厚的成本竞争优势。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精神,适应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地方经济发展趋势,并充分利用公司在漳州区域长期积累、耕耘的技术、人才、规模和资源优势,凭借多年应用于生产管理、工艺制造、质量管控、售后响应等全过程体系的探索和实践,迅速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积极参与、助力国家光伏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拓展市场布局,完善产品结构和产业链延伸,加快旗滨玻璃新材料产业园建设,打造玻璃深加工产业集群,有序推进、稳步增加光伏玻璃产能,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满足市场对太阳能光伏玻璃材料的需求,在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和技术研究工作之后,公司决定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投资新建 1200t/d 光伏玻璃生产线。
2、投资目的
公司决定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投资新建 1200t/d 光伏玻璃生产线,一是为贯彻和响应产业政策精神,满足市场对光伏玻璃的需求,有效发挥旗滨集团在规模与管理、技术与成本方面的优势,紧紧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拓展光伏玻璃市场布局,坚持市场需求导向,进一步提升旗滨集团市场份额和竞争力;二是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加深企地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形成发展合力,进一步延伸玻璃产业链,打造玻璃深加工产业集群,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3、投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 1200t/d 光伏玻璃生产线
投资主体: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项目计划总投资:133,501 万元,包 1 条 1200t/d 光伏玻璃基片和深加工生
产线,土地购置,资本化费用和资本化利息以及铺底流动资金。
出资方式:项目出资由漳州光伏自筹及融资解决。
建设周期:预计 1.2 年。
二、 投资方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名称: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伏”)
住所: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法定代表人:刘柏辉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漳州光伏账面资产总额 78,746.56 万元,负债总额
25,239.34 万元,所有者权益 53,507.22 万元,资产负债率 32.05%。(数据未经审计)
漳州光伏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 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1、本项目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投资是公司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拓展市场布局,完善产品结构和产业链延伸,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的积极举措。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集团争取地方政策和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和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增强品牌影响力。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新建漳州光伏项目,通过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有效发挥漳州区域大型生产基地优势,加快拓展光伏玻璃市场布局,有利于完善产品结构和产业链延伸,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 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产品定位为光伏玻璃材料,通过集团技术优势以及高水平的生产工艺控制能力,公司期望通过技术进步、产品创新,以及有效的运营管理等综合管控方式,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将本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并尽快投入运营。
本次投资是公司抓住光伏行业发展的机遇,加快拓展光伏玻璃市场布局,推进和落实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充分利用公司营建团队、管理经验和营销渠道,可以进一步节省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扩大公司玻璃产业版图。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按照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 投资风险分析
1、本项目所属的产业领域与集团现有的产业领域存在一定差异,旗滨集团进入该领域后,期望在品牌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并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需要一定的适应期和过渡期,在项目的运营初期或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市场开拓也存在不确定性,对现有的管理体系、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公司一是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方案、优化投资、细化测算,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认真提高项目的成本管控能力,争取早日建成达产;二是加快技术创新,集聚创新人才。充分利用集团研发平台、研发队伍和管理团队,弘扬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持续推进自主创新;发挥集团的生产技术、装备、人才、资金以及机制和激励优势,不断引进业内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并
借助外力牵手科研院校,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尽快攻克产品前沿技术,推进产学研合作,力争在科技成果产业化上取得新突破。三是将全力以赴抓紧做好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推进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和深化质量管控、产品策划、营销体系建设、市场布局、订单管理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倾心专注做好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尽快实现产品布局完善和品牌影响力的快速扩大。
2、如国家或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次投资的进展和收益。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 附件
1.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