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理财产品投资内容:购买理财产品 8,000 万元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购买的理财产品名称:2021 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三期产品232
购买的理财期限:2021 年 3 月 12 日-2021 年 5 月 7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 8.2 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具体内容详
见 2020 年 5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2020-067)。
根据公司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的决议,现将公司及其子公司近期办理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方 委托 理财 预期 存续 结构 是否
名称 理财 产品名称 本金 年化 预计 期 收益 化安 构成
(银行 产品 金额 收益 收益 (天) 类型 排 关联
名称) 类型 率 交易
中国光大 2021 年挂钩汇 1%或 保本
银行股份 结构性 率对公结构性 8,000 3.4% 41.56 55 浮动 无 否
有限公司 存款 存款定制第三 或 收益
深圳分行 期产品 232 3.5%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
1.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低风险、短周期、优方案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较大程度避免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但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理财业务,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和退出。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尽量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进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内控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董事会和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购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8,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三期产品232
(2)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 结构性存款货币:人民币
(4) 本金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5) 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 1%或3.4%或3.5%
(6) 结构性存款启动日:2021年3月12日
(7) 结构性存款到期日:2021年5月7日
(8) 结构性存款期限:从结构性存款启动日(含)开始到结构性存款到
期日(不含)止,共55天。
(9) 银行工作日:结构性存款到期日、结构性存款收益支付日和结构性
存款本金返还日采用中国银行营业日。
(10) 收益计算基础:A/36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三期
产品 232”为内嵌金融衍生工具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将募集的结构性
存款资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
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权和互换等衍生交易形式)投资,
所产生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
收益。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成立 法定 注册资本 主要股东 是否
名称 时间 代表 (万元) 主营业务 及实际控 为本
人 制人 次交
易专
设
中国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
光大 1992年 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
银行 6月18 李晓鹏 5,403,190.98 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 中国光大集 否
股份 日 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团股份公司
有限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
公司 服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81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之前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能兑现或者本金、
利息出现损失的情形,公司也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未发现存
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306,534 1,376,268
负债总额 482,055 494,971
净资产 823,726 873,9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731 163,275
公司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理财支付的金额(理财本金余额)为28,000万元,占公
司2020年9月末货币资金(未经审计)的比例为41.8%。
公司理财业务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
造成重大影响。一是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
务,在确保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二是公司理财业务
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资金统筹管理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理财事项决策程序。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