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3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正在办理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1.89 万元;因此,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情况如下:
一、修订内容
公司拟办理部分激励对象(象崔再安等 4 名激励对象)所持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18,900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8,623.584万元减少为 268,621.694万元,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第三章第十八条进行修订。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对照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修订章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程第一章
币268,623.584万元。 268,621.694万元。
第六条
2、修订章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程第三章 268,623.584 万 股, 均为普通 268,621.694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八条 股, 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事项第(7)项“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因此,本事项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