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回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 11 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上述人员持有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合计 146,870 份进行收回。
一、 持有人份额收回依据
(一)《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第八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之“三、持有人权益的处置”之(三)~(七)项的相关规定。有关权益处置条款如下:
1、存在持有人没有经过辞职审批程序、擅自离职情形的;及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持有人离职后 1 年内,到公司竞争对手任职或为公司竞争对手提供服务的;以及接受业务单位的商业贿赂,或者接受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等不正当利益的,取消持有人参与资格及所持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其所持份额已变现但尚未分配至个人账户的,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2、持有人经过辞职审批程序辞职情形的,在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前,则取消持有人参与资格及所持份额;若如下情形发生在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后,则持
有人所持份额及权益不作变动,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归属和分配。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份额,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3、持有人发生职务变动的情况的,发生在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前,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职务调整前后两个职位所对应的职位级别、职位考核要求、在职时间分别对其进行考核,计算其可归属的份额予以保留;若上述情况发生在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后,持有人所持份额及权益不作变动,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归属和分配。
(二)持有人与公司签署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书》”)中约定了当持有人持有的(全部)部分不能归属或被取消的份额时,应由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决定收回,返还对应权益价款(按初始购买价格与市价之孰低值)给持有人,处置权益剩余的资金归公司方所有的相关内容。《认购协议书》亦约定了当持有人存在严重违法违纪情况的,还应取消持有人所持有的未变现的份额及持有人所持份额已变现但尚未分配至个人账户的现金收益等内容。
二、 份额收回人员及数量
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11 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
生降、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拟对上述人员持有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进行收回。
1、戴海波、麦康来、徐林波、周洪梁、朱浩、吴德文、魏建华等 7 人,因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前已办理了离职手续,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拟取消上述持有人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及所持全部份额。上述持有人
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计为 142,500 份,其中:戴海波 14,250 份、麦康来 14,250
份、徐林波 28,500 份、周洪梁 28,500 份、朱浩 14,250 份、吴德文 28,500 份、
魏建华 14,250 份。上述取消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
2、汤利平、袁文庆、高沛、胡伟等 4 人,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发生了降、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拟取消上述持有人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计为 4,370
份,其中:汤利平 2,470 份、袁文庆 950 份、高沛 380 份、胡伟 570 份。上述取
消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
综上,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上述 11 名持有人的部分(或全
部)份额数量合计为 146,870 份。
三、 收回份额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按照公司《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持有人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应返还持有人份额初始购买价格或出售该份额对应股票所获资金之孰低值,并应考虑除权、除息的调整因素。
1、戴海波、麦康来、徐林波、周洪梁、朱浩、吴德文、魏建华等7人被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取消、收回的份额数量合计为142,500份,上述取消、收回的份额,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1元/份*收回份额数量,或1.9元/股*收回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大于1.9元/股),上述6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预计为142,500元,其中:戴海波14,250元、麦康来14,250元、徐林波28,500元、周洪梁28,500元、朱浩14,250元、吴德文28,500元、魏建华14,250元。
2、汤利平、袁文庆、高沛、胡伟等4人,被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取消、收回的份额数量合计为4,370份,上述取消、收回的份额,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1元/份*收回份额数量,或1.9元/股*收回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大于1.9元/股),上述4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预计为4,370元,其中汤利平2,470元、袁文庆950元、高沛380元、胡伟570元。
综上,根据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上述 11 名持有人的部分(或全部)份额的价格为 1 元/份,或该部分份额对应股份的收回价格为 1.9 元/股。上述 11 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为146,870 元。
上述 11 人被取消、收回份额的应返款项,全部以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自
有资金支付。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锁定期满后,从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所获资金中予以支付,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四、 本事宜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同意对部分持有人份额进行收回。
2、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中长期发 展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员工持股计划收回部分持有人份额的事宜。
3、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对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持有人上述份额(146,870 份)进行收回。
五、 备查附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