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0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17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8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培武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审议<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 审议《关于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本述职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同意公司2017年计提的各类资产减值金额6,775万元,其中:计提坏账
准备112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5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263万元
(主要系漳州旗滨一线、长兴旗滨一线、醴陵旗滨五线停产冷修及进行改造,对确实不能利旧部分资产,扣除预估的可回收价值后金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115万元(主要是对漳州旗滨、长兴旗滨、醴陵旗滨不能用、已过时、技术淘汰或无法配套使用的部分设备和仪器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同意对2017年末公司存在的部分已不能利用或使用的无效资产进行报废
处理,报废资产净损失为1,554万元。其中,河源旗滨对原砂矿生产线进行了重
新设计,对已不能重新利用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报废金额1,036万元;对集
团母公司生产线搬迁至醴陵后,已无法配套使用部分遗留设备和资产进行报废,报废金额518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报废,符合公司资
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五) 审议《关于报表列报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等相关规定,自身业务实际情况,对报表列报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1、根据财会〔2017〕30号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的影响为:2017年度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增加-3,731,012.55元,“营
业外收入”减少646,246.11元、“营业外支出”减少4,377,258.66元;本公司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2016 年度营业外
收入调减1,271,242.44元,营业外支出调减27,443,918.59元,调增资产处置
收益-26,172,676.15元。
2、根据公司浮法玻璃在产品列报调整,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为:2017年末存货项目减少 577,288,669.40元,相应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增加577,288,669.40元;年初存货项目减少549,020,753.99元,相应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增加549,020,753.99元。
3、上述两项报表列报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六) 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2,648,299.9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1,086,815,576.89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
108,681,557.6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3,795,930.68元,减去2016 年度利
润分配402,665,691.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79,264,258.88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公司实施2017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2017
年度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07,421,482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并且上述现金分
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五年(2017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关于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八) 审议《关于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九) 审议《关于审议<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 审议《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有内容,同意各专业委
员会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审议<2018年度公司新增和续贷银行借款授信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含新设全资子企业,下同)向相关债权银行办理2018年度新增和续贷融资授信总额度471,000万元。
(1)到期续贷授信额度34,000万元,其中:漳州玻璃16,000万元、醴陵
玻璃10,000万元、平湖旗滨2,000万元、长兴旗滨6,000万元。
(2)公司本部新增授信40,000万元,系中国进出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
省分行对公司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可由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3)子(孙)公司新增授信额度39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漳州
玻璃6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醴陵玻璃5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河源硅
业25,000万元、绍兴旗滨21,000万元、平湖旗滨10,000万元、长兴旗滨30,000
元、马来西亚旗滨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广东节能15,000万元、郴州光
伏光电60,000万、马来西亚节能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深圳新旗滨57,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浙江节能1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醴陵电子玻璃(筹
建)2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同意公司及上述子(孙)公司在2018年新增和续贷融资授信总额度内可
以调剂使用。
3、同意批准公司及上述子(孙)公司以名下动产、不动产可为2018年新增
和续贷融资总授信额度抵押担保,并在相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4、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新增和续贷融资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由公司经营层落实新增银行贷款、续贷银行贷款及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的办理;单次新增或续贷及授信业务的具体融资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条款,由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及发展需要,按照“择机、择优、成本低”的原则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银企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办理。公司在上述新增和续贷融资授信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同意接受关联方为公司2018年度部分银行借款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其中,关联董事俞其兵
先生已回避该项表决。
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含新设)的生产经营及新建或改造升级生产线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宁波旗滨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含新设)2018 年度部分续贷和部分新增授信融资额度146,000万元内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及其配偶同意为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含新设)2018 年度部分续贷和部分新增授信融资额度106,000万元内提供担保。公司同意接受控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含新设)2018 年度部分续贷和部分新增授信融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的担保。公司上述关联方对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提供额度内担保,不要求反担保,也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福建旗滨、俞其
兵先生须回避该项表决。
(十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张柏忠
先生回避表决。
1、同意公司 2018 年为全资子(孙)公司融资及授信提供总余额不超过
699,856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在上述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担
保,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另行审议。如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上述全资子(孙)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时,各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总担保额度内进行调剂使用,公司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