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4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2017年度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07,421,482元。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2,648,299.9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
润 1,086,815,576.89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108,681,557.6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3,795,930.68元,减去2016 年度利
润分配402,665,691.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79,264,258.88元。
董事会提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2017年度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07,421,482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匹配
1、2017年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实现了业绩稳定增长。2017年度归属于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2,648,299.9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83%,成长性较好。
2、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即期
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业务拓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旗滨集团《公司章程》、《未来五年(2017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能实现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回馈广大投资者支持的良好愿望。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并且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五年(2017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分配预案,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控股股东提议提出的《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当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达到了 70.66%(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符合旗滨集团《公司章程》、《未来五年(2017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落实了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考虑了控股股东的合理提议,并结合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发展规划情况,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执行了旗滨集团《公司章程》、《未来五年(2017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的要求;公司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董事会就本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六、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附件
1、监事会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