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6年9月12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420万股
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予,本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激励计划的授予及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6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6年8月19日
2、授予数量:本次授予10,42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的58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于首次授予日起1年内召开董事会授予。
3、授予人数:308人
4、授予价格:1.63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无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约占本计划总 约占授予时公司
序号 姓名 职位
票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一、董事、高管
600 5.45 0.24
1 葛文耀 董事长
400 3.64 0.16
2 谢元展 董事、总裁
200 1.82 0.08
3 季学林 董事
200 1.82 0.08
4 姚培武 董事
200 1.82 0.08
5 候英兰 董事
200 1.82 0.08
6 王敏强 人力资源总监
200 1.82 0.08
7 吴贵东 财务总监
200 1.82 0.08
8 钟碰辉 董事会秘书
二、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8,220 74.73 3.28
干(300人)
580 5.27 0.23
三、预留人员
11,000 100.00 4.39
合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于首次授予日起1年内召开董事会授予。届时须确定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等相关事宜,监事会负责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该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锁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
(2)锁定期与解锁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均自首次授予之日起计。
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解锁日,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解锁,解锁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解锁。
①在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②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次解锁 40%
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次解锁 30%
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次解锁 30%
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解锁期内,若当期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对上述表格中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未按期申请解锁的,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锁,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12个月
后且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次解锁 30%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次解锁 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70%
易日止
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两个解锁期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17年和2018年二个会计年度,各年度的业绩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相应年度的考核目标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16年8月25日,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出具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HW证验字[2016]0084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8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葛文耀等308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169,846,000.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04,2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5,646,000.00元。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8,339,750.00元,股本为2,608,339,75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10,42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7,375万股,激励计划授予前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89%。授予完成后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5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2,500,000 104,200,000 136,70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71,639,750 2,471,639,750
总 计 2,504,139,750 104,200,000 2,608,339,75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以2016年8月19日为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经计算,合并报表口径2016年-2019年各年度进行分摊的成本暂估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