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0-078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较为平稳,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7 月 23 日、24 日、27 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较为平稳,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影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其他敏感信息。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0 年 7 月 23 日、24 日、2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股东质押风险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54,719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30.25%,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6%。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