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1-013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
下预期时间表仅为暂定日期,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股份类别 暂定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暂定除权 暂定现金红利
(息)日 发放日
A 股 2021/7/14 - 2021/7/15 2021/7/15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0 年度中
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02.68 亿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 500.90 亿元。经董事会审议, 建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照公司 2015 年 7 月发行的核心二级资本证券《发售通函》的
约定分派一般权益工具收益人民币 2.01 亿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 10%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 50.09 亿元;
(三)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规定,按照 10%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 50.09 亿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 10%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人民币 50.09 亿元;
(五)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64 元(含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发行股份 28,264,705,000 股,以此计算
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约人民币 180.89 亿元(含税)。2020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6%;
(六)2020 年度税后利润进行上述分配后,未分配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260.10%,综合
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268.92%,本次利润分配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约-4.56 个百分点。本次利润分配后,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