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8 证券简称:中国中冶 公告编号:临2026-008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种类:本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 4.90 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2/1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人民币 10亿元(含)~人民币20亿元(含)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4.9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亿股~4亿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98%~1.97%(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8043514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回购部分 A 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回购方案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
(%) (亿元)
减少注册资本 2-4 亿股 0.98%-1.97% 人民币10(含)-20(含)
亿元
注:上表中的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系基于拟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所测算得出数据。
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本次回购完毕或本次回购实施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150%,即 4.90 元/股。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有限售条件流 - - - - - -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 1,785,261.92 86.15% 1,764,853.76 86.01% 1,744,445.59 85.87%
A股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 287,100.00 13.85% 287,100.00 13.99% 287,100.00 14.13%
H股流通股份
股份总数 2,072,361.92 100.00% 2,051,953.76 100.00% 2,031,545.59 100.00%
注:以上测算数据并未考虑公司 H 股回购情况,A 股回购数量按预计的回购价格上限 4.90
元/股进行测算;上述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
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8,080.1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 1,530.43 亿元,货币资金为 525.59 亿元,本次 A 股回购资金总
额上限分别占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0.25%、1.31%和 3.81%,占比较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综合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
和发展战略等因素,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
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核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有序、高效协调回购股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提请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 A 股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依据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