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22-018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合计人民币3.7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94 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在
境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1,362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3.86 元,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2,857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人民币 4,983 万元,公司实际收到上述 A 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617,874 万元,
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525 万元后,A 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617,349 万元。上述 A 股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到位,并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 字(16)第 1081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募集资金到位后均存放于本公司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2 年 3 月 21 日,本公司 2016 年度 A 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以下 4 个银行的 4 个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账号:1105016056000000035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总行营业部(账号:2000001164130001397763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8160000104001594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朝阳区杨闸支行(账号:911007010001057066),专款专用。
本公司分别与上述四家银行以及保荐人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的约定,定期向保荐人提供银行对账单,及时通知保荐人 A 股募集资 金重大使用状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计划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节余募集
投入金额 金额 资金
1 珠海市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商务组团项目 214,000 214,753.75(1) -
2 泸州空港路建设项目 52,000 52,061.38(1) -
3 湛江钢铁环保项目 49,000 49,090.07(1) -
4 汪家馨城二期项目 76,000 58,312.87 17,945.35(2)
5 满堂家园项目 45,000 26,161.53 19,105.01(2)
6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181,349.18 181,349.18 -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合计 617,349.18 581,728.78 37,050.36(2)
注(1):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计划投入金额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注(2):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投入金额与累计投入金额的差额的部分为项目
对应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二)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原因
公司本次定增募投项目均已顺利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支出,有效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合计人民币 3.7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低于 10%。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运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 A 股定增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合计人民币 3.7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人民币 3.7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人民币 3.7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合计人民币 3.7 亿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 A 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人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