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22-02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
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2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262 人,
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
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9-2021 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大信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 年 9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25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长城证券(002939)、新能泰山(000720)、华讯方舟(000687)、新洋丰(000902)、经纬纺机(000666)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王进先生同时兼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之外部董事。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良,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新能泰山(000720)、经纬纺机(000666)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蔡金良先生于 2020 年 10 月起兼任企展控股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拟安排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良、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均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上述人员均已签订相关独立性声明。
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监管谈话一次;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良、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或沟通后协商确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大信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大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大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大信的业务资质情况,我们认为,拟聘请的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聘请大信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信的业务资质情况,我们认为拟聘请的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聘请大信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请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信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