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21-015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75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公司本身也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这也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为:中国中冶及下属各单位紧抓当前经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积极参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雄安新区建设,2020 年全年新签合同额突破万亿。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留存收益将用于对公司战略发展和日常经营周转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0年中国中冶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62,185千元,中国中冶本部未分配利润为 2,090,245 千元。公司拟以总股本 2,072,362 万股为
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5 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人民币 1,554,271
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535,974 千元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以后年度分配。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0 年度中国中冶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9.77%。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公司本身
也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这也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中国中冶年度现金分红自 2014 年度至今已实现连续 7 年增长,体现了中国中冶稳健发展和持续分红的能力,展示了中国中冶以经营业绩回报股东和切实维护股东投资权益的态度。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中国中冶及下属各单位紧抓当前经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积极参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雄安新区建设,2020 年全年新签合同额突破万亿。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留存收益将用于对公司战略发展和日常经营周转需求。公司将不断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审议了《关于中国中冶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利润分配的稳定合理和适度增长,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中国中冶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此次利润分
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