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1616 沪市 广电电气


首页 公告 广电电气:关于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广电电气:关于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广电电气:关于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主要内容: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电气”或“公司”)拟向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宸置业”)提供借款,该资金将用于补充复宸置业经营资金。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率,年化利率为 8%。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向复宸置业提供借款的总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向复宸置业提供借款不涉及就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或抵质押物,存在复宸置业不能及时清偿本金及利息的风险。公司将对复宸置业的资金管理与运作进行密切跟踪和必要监督,积极防范和化解借款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电气”或“公司”)拟向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宸置业”)提供借款,该资金将用于补充复宸置业经营资金。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率,年化利率为 8%。

  2、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向复宸置业提供借款的总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提供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4、公司本次向复宸置业提供借款不涉及就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或抵质押物,
存在复宸置业不能及时清偿本金及利息的风险。公司将对复宸置业的资金管理与运作进行严密监督,积极防范和化解借款风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WRNN986

  (3)成立时间:2018-06-27

  (4)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枢东路 2 号 A10 幢综合楼 247 室

  (5)法定代表人:霍金洪

  (6)注册资本:100,688.08 万(元)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等;一般项目: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企业管理咨询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南京复地东郡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复宸置业 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78,366,270.86              1,799,248,889.23

 负债总额        422,652,617.33                236,948,189.26

  净资产        1,555,713,653.53              1,562,300,699.97

  项目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81,651.37                  3,605,504.53

  净利润          -6,587,046.44                -19,122,085.89

  (10)截至目前,复宸置业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复宸置业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1)复宸置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12)复宸置业有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不存在接受公司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
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借款人: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

  贷款人: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公司本次向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500.00 万元。

  3、借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壹年,自公司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若公司分批放款的,则每一批贷款的贷款期限为自该批贷款放款之日起壹年。

  4、借款利息及付息方式

  (1)本贷款采用固定利率,利率为年化利率 8%。

  (2)本贷款自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收到贷款之日起计息,到期一次性偿本付息,分批发放的,分批计算到期日。

  (3)若公司分批放款的,则每批贷款分别计息。

  5、借款用途: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等。

  6、还款方式

  (1)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按于贷款期限到期之日一次性偿本付息。

  (2)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所偿还之贷款本息,应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3)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如需提前还款,则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间予以计算。

  7、保证条款

  (1)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的。

  8、违约条款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权要求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若有),且公司要求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1)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2)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3)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

  (3)若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逾期归还贷款本金的,则在逾期还款期间公司有权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10%计罚息。若在贷款期限到期之日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未足额支付利息的,则每逾期一日公司有权按照届时应付未付利息总额的 0.03%向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收取违约金。

  9、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生效条款

  (1)本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经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司履行完毕全部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有担保的,担保合同已经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本次向复宸置业提供借款不涉及就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或抵质押物,存在复宸置业不能及时清偿本金及利息的风险。公司将对复宸置业的资金管理与运作进行密切跟踪和必要监督,积极防范和化解借款风险。同时督促复宸置业加强业务开拓,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益,本次向复宸置业提供借款的经营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财务资助的议案》,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电气”或“公司”)拟向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宸置业”)提供借款,该资金将用于补充复宸置业经营资金的不足。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率,年化利率为 8%。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向复宸置业提供借款所涉及的有关具体事宜。

  公司本次向复宸置业提供借款不涉及就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或抵质押物,存在复宸置业不能及时清偿本金及利息的风险。公司将对复宸置业的资金管理与运作进行严密监督,积极防范和化解借款风险。同时督促复宸置业加强业务开拓,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益。本次向复宸置业提供借款的经营风险总体可控。公司本次向复宸置业提供借款将收取利息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提供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 2,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96%;未发生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